2)第十八卷 大地的猛兽 【第四章】圣女归来_精灵幻想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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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完备,还有一个理由。这个国家在革命之后,人民的权利意识迅速升高,今后人民之间的权利冲突恐怕会快速增加。万一没有能够处理这种状况的法律,就会发生我之前提过的情形。」

  「这番话实在是当头棒喝。我们在基本法的制定上的确是遇到了瓶颈,目前的立法只制定了关于杀人、强盗与窃盗这类重大规定。基本法是国家最高地位的法规,没有基本法便不能制定低位阶法规的法律,耶丽嘉大人也这么交代过……」

  安德列在这里说的基本法,可以视为近似现代地球上,大多数国家制定的宪法。

  在着重人民权利的神圣耶丽嘉民主共和国,基本法具有表示国家为人民服务,极为实质的重要意义,因此议员们在法条的制定上表现出相当积极的态度。

  「这话非常正确。各位会偏重基本法的议论十分合理,不过,其他法律的制订也必须同时进行。如果规定有问题,在基本法制定后,可以再进行修正。」

  国家如何行使权力、国家为人民服务、保障人民的权利与自由不加以侵害,将这些理念以抽象的方式规定的正是基本法。在国家里面,这无疑是具有优先地位的最高法规。

  然而,要是制定了基本法,具体实现基本法理念的各种法律却不完善,结果导致人民生活恶化,这么做反而是本末倒置。只以基本法为优先,延后其他法律的制定,并非正确的做法,因为不论是基本法还是其他法律,共同目标都是为了改善人民的生活。

  「说得是……制定重要规定的是人民,也就是我们。如果能保证在人民的管理下行使国家权力,也可以在制定基本法前,先立法让相关法律完备吗?」

  「我认为可以。要是法制不完备,第一线人员与裁判行动时,将缺乏明确的法律根据。比起实现由人民管理国家行使权力这个理想,这是更基本的问题。各位目前好像只要遇到事情,都是由议会决议……」

  对于国家每天发生的各种问题,这种方式不可能应付得来。

  「我知道了,我会向议会建议。话说回来,也有很多人主张王公贵族制定的各种法规不可信任,要由议会自行立法……如果要尽速让各种法制完备……嗯,有什么好方法吗?」

  「……各位或许对王政的法典没有好感,不过各位真正该抨击的是王政施行的法规。虽然不是为促进人民经济活动制定的法律,法典里还是有许多值得学习的地方,和王公贵族的利益无关的条文也有不少合理的规定。除了承认贵族特权的规定,旧王政的法典在革命后应该也有参考价值。」

  尽管仍需要在理解哪一条是对贵族有利的规定、哪一条不是的基础上编撰,但理应会比从头开始制定法典轻松。

  「嗯,管理国家的书籍大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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