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跟着陌生少年乘地铁到布鲁克林区,一路上没什么交谈。
他有点生气,这是可以理解的。
公寓地区很差,但室内出奇地富裕;大大的超薄电视,最新款的电脑,音响器材等在宽敞的开放式房间布置得井井有条。他该是一个人很久了,没有被大人呵护多年刚出来自立门户那种男孩子的痕迹。
“浴室在里面,洗完换上这个赶快睡觉,在我明天醒来之前滚蛋,知道吗?”
我接过他递来的浴巾和干净衣物,点点头。
“对了,”他突然又叫住我,“你伤口需要包扎,好好冲洗。”
棕红色的血水随着花洒从我手臂流入下水道。
早前撕扯时被刀子划破,割得不深,但看起来有点吓人。
我盯着浴室里的瓷砖,眼前又浮现那两人缠绵的影像——那女人恍惚地抱着他,一会儿叫宇翔,一会儿又喃喃叫陵……而刘宇翔,他竟会那般卑微地回应她!
我把水温降到最低,企图麻木神经,我这可恶的影印机记忆性能竟越来越好,拜它所赐从未有过童年,两岁时的事都历历在目,何况是几小时前。
啊,体内除了血液似乎还有别的东西在流动,逐渐侵噬灵魂……
我不该来的,我应乖乖在波士顿参加完哈佛讲座就随保姆回西雅图,不该偷偷跑来纽约,目睹那种画面……
那女人,比记忆中更疯癫了,她活着究竟有何意义,还要继续折磨多少人?
我恨她。
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把我换回现实。
“喂!这么长时间,你没事吧?”门外传来那陌生人的声音。
“没事。”我答。
“没事就快出来,别企图用我浴室做什么非法勾当。”
我暗地笑了笑。
他绝非善男,但看得出心肠不算坏,他们这种属于夜的人很少会管闲事;为不认识的人得罪自己圈里人实在犯不着,他却出手帮我解了围。
可惜他不知道救的人是谁,看来今晚运气不怎么样。
我穿着他的T恤步出浴室,他正坐在沙发上对着镜子给自己嘴角上药。
“需要帮忙吗?”我问。
他回头看我一眼,没好气地说:“这种小伤需要帮忙还能在外混?倒是你,过来!”
我在他旁边坐下,他以熟练的手法为我的伤口消毒包扎。
肌肤接触时他没什么特别反应,该是十分有经验之人……在夜间活动的人在那方面都比较开放。
早前穿着皮夹克没看见,他整个左臂刺满刺青。“有什么特别意义?”我指了指问。
他停下来,脸色变得十分严肃,“可以告诉你,但之后就得杀了你,还想知道吗?”
“呃……”
“太迟了,”他阴险地说,“这是张寻宝图。”
“……寻宝图?”
“是,几块人皮上的线索拼在一起,是宝藏的位置。”
“宝藏是何物?”
“一个很重要的人……的尸体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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